各有關單位:
按照全國科技創(chuàng)新大會精神和《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加快國家創(chuàng)新體系建設的意見》有關要求,為推進建立統(tǒng)一的國家科技報告制度,現(xiàn)就做好國家重點基礎研究發(fā)展計劃(簡稱973計劃,含重大科學研究計劃,下同)科技報告試點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試點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科技報告工作試點,基本建立973計劃科技報告的呈繳、收藏、管理、共享渠道,為創(chuàng)建國家科技報告制度奠定基礎。
二、科技報告類別
973計劃科技報告試點工作重點做好以下幾類報告的填報和提交:
1. 立項報告。項目擬解決的關鍵科學問題、主要研究內容、預期目標和研究方案,可簡化處理,適合對全社會公開。
2. 年度報告。項目執(zhí)行過程中本年度開展的主要研究工作、完成的年度目標和取得的標志性進展成果。
3. 中期報告。項目兩年執(zhí)行期開展的主要研究工作和取得的階段性成果。
4. 驗收報告。項目執(zhí)行期內開展的研究工作和取得的重要研究成果。
5. 一般性科技報告。項目執(zhí)行過程中所產(chǎn)生的各類實驗報告、分析測試報告、工程實驗報告、調研報告以及論文、論著等蘊含科研活動細節(jié)及基礎科研數(shù)據(jù)的報告,鼓勵不定期提交上述報告。
三、工作要求和時間安排
采取新老項目分類管理的原則。
1. 對于2006年以來立項且已經(jīng)驗收的項目,承擔單位須在8月11日前完成驗收報告的提交以及基本信息表填報工作。
2. 今年下半年中期評估的項目,承擔單位須在9月15日前完成立項報告、年度報告、中期報告等科技報告的提交工作,鼓勵承擔單位提交一般性科技報告。
3. 今年下半年驗收的項目,承擔單位須在10月1日前完成立項報告、年度報告、中期報告、驗收報告等科技報告的提交工作,鼓勵承擔單位提交一般性科技報告。
4. 其它項目,承擔單位須在12月31日前根據(jù)項目自身進展階段完成相應科技報告的提交工作。
四、提交方式
1. 973計劃科技報告以項目為單位進行提交,由項目首席科學家或青年科學家專題項目負責人負責落實,由項目第一承擔單位審核報告內容。
2. 科技報告須通過國家科技計劃項目申報中心“科技報告在線報送”(http://program.most.gov.cn)欄目提交。
3. 973計劃管理辦法規(guī)定的計劃管理所要求的各類總結報告仍按照原來的規(guī)定和方式提交。
五、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方式
綜合計劃處:祝學衍,010-58881556
重大項目處:李 非,010-58881506
重大科學研究計劃處:王 靜,010-58881555
傳真:010-58881559
附件:973計劃科技報告格式模板
科技部基礎研究司
201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