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資格
1. 船時申請面向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的各類項目,鼓勵地球科學部之外其它學部、學科領域資助的項目申請船時。
2. 船時申請者必須是在研的或今年新批準的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的負責人或主要參加者;
3. 出海觀測內(nèi)容應屬于申請者負責或參加的基金項目研究方案中明確列出的調(diào)查內(nèi)容。
二、申報要求
申請人需登錄基金委船時共享系統(tǒng)網(wǎng)站(http://www.sss-nsfc.org),進入“船時申請”,按操作提示填報申請。電子申請表通過網(wǎng)站審核后,需下載打印形成紙質申請表,并按要求由基金項目負責人簽字、依托單位蓋章后,將紙質申請表原件1份寄送至地球科學部綜合處。
三、受理時間
船時申請的受理申請時間為2018年9月7日至9月20日。
四、申請注意事項:
1. 申請人在填報申請表前應認真閱讀本《通知》,船時申請應符合本《通知》的資助范圍與要求。
2. 船時申請所填的觀測期限為次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3. 應明確指出出海觀測的時間、海區(qū)、所需的儀器設備以及其他特殊的技術需求,切忌含糊、籠統(tǒng)??梢愿綀D說明研究海區(qū)和觀測站位設置等。
4. 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資助并安排沒有海洋調(diào)查船的大學和研究所等單位的科學家上船觀測。
五、聯(lián)系方式: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地球科學部
聯(lián)系人:冷疏影、李薇
電 話:010-62327675
電子郵件:liwei@nsfc.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