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文化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文化廣播電視局:
文化市場行政審批是文化市場管理的重要手段,既直接影響文化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各項權益,又事關文化部門依法行政的能力和作風建設。為檢驗各級文化部門貫徹落實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成效,不斷提高行政審批效率,加強審批行為監(jiān)督,提供優(yōu)質服務,現就加強文化市場行政審批規(guī)范化建設、開展全國文化市場行政審批大檢查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文化市場行政審批規(guī)范化建設的目標
健全文化市場法規(guī)制度,以轉變政府職能為核心,充分發(fā)揮市場在文化資源配置中的積極作用,逐步簡化和減少行政審批事項;嚴格履行行政審批職責,做到職權法授、程序法定、行為法限、責任法究;完善行政審批制約監(jiān)督機制,做到審批程序標準化、過程透明化,行為可監(jiān)督,結果可核查;增強文化市場管理人員服務能力和法治觀念,提升依法科學履職能力。
二、文化市場行政審批規(guī)范化建設的主要內容
(一)完善行政審批信息公開制度
堅持公開、透明、規(guī)范的原則,依法公開法規(guī)依據、審批事項、審批部門、審批對象、審批內容、審批程序、審批結果等,確保審批主體、條件、程序合法;創(chuàng)新信息公開方式,方便社會公眾及時獲取行政審批信息。
(二)規(guī)范行政審批程序
明確行政審批事項的實施條件、程序和時限要求,完善各環(huán)節(jié)工作流程;進一步完善公示聽證辦法,確保行政相對人和利害關系人的合理訴求得到充分表達,合理利益得到充分體現;對于文化市場行政審批業(yè)務統(tǒng)籌到行政審批服務受理中心的地區(qū),要完善“一門受理、統(tǒng)籌協(xié)調、規(guī)范審批、限時辦結”的運作方式;按照文化部的部署推進行政審批電子政務建設,實現網上受理和審批流程、結果的網絡核查。
(三)健全行政審批文書和案卷管理
依法保留申請受理、審查決定、公示聽證、變更延續(xù)等相關工作流程記錄;制訂文書格式、案卷保存、調閱、核查的標準,確保案卷的真實性和完整性;實施電子政務的,還應當有效維護電子公文的安全性和可識別性。
(四)加強行政審批行為監(jiān)督
公開崗位職責、工作規(guī)范、監(jiān)督渠道等內容,自覺接受社會監(jiān)督;嚴格審核審批事項,不得違法違規(guī)設立審批項目,不得擅自擴大或縮小審批權限,防止出現以備案、核準等名義進行變相審批;確保審批主體合法性,不得擅自變更審批機構、審批層級;規(guī)范審批行為,不得擅自變更審批條件、程序,不得隨意延長審批時限,不得違法收取行政審批費用;推進績效考核工作,以群眾滿意為目標,建立健全考核標準、考核方式,對成績突出的給予表彰鼓勵,對存在的問題及時調整糾正。
(五)提升行政審批人員履職能力
提高行政審批人員核心業(yè)務能力,從崗位履職需求出發(fā)制定文化市場審批管理人員分級分類培訓考核綱要,通過自學與培訓相結合,熟練掌握與審批對象有關的專業(yè)知識與技能;提高依法行政能力,重點提高妥善使用調解、和解等方式解決行政爭議;提高行政指導的能力,在職責范圍內對行政相對人適時采取指導、勸告、建議等方法,為行政相對人提供服務。
三、開展全國文化市場行政審批大檢查
為切實推進文化市場行政審批規(guī)范化建設,文化部定于2013年4月至11月在全國開展文化市場行政審批大檢查,全面盤查2010年以來文化市場行政審批情況,掌握總體趨勢,查找薄弱環(huán)節(jié),總結先進經驗,提出改進工作完善制度的建議。具體方案如下:
(一)檢查重點
審批主體。檢查審批主體是否合法,是否在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職權范圍內從事行政審批。
審批條件。檢查是否依據法律法規(guī)設定的條件受理申請,是否存在變相要求申請人提交與其申請事項無關的其他材料,是否存在對不符合法定條件的事項違規(guī)予以許可的行為。
審批流程。檢查是否依照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流程審批,是否存在對符合條件的申請不及時受理、擅自增設行政審批環(huán)節(jié)的行為。
審批效率。檢查是否在法定期限內作出行政決定,是否存在延期和超時行為。
審批公開。檢查是否依照《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將有關行政審批的事項、依據、條件、數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申請書示范文本和材料目錄在辦公場所和政府網站公開,并向社會公示行政審批結果。
審批保障。檢查是否配備符合審批工作需要的機構編制、人員、經費及相關辦公設施。
(二)組織安排
成立由文化部副部長王仲偉擔任組長的全國文化市場行政審批大檢查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文化部文化市場司。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文化廳(局)成立文化市場行政審批大檢查工作組,并制定工作方案。
(三)檢查方式
各級文化行政部門應當對審批機構進行現場檢查,對審批案卷進行核查,對已審批的文化經營場所進行實地抽查和訪談,并向社會公布投訴電話及郵箱??梢酝ㄟ^座談、電話回訪、問卷等途徑調查行政相對人對行政審批行為的滿意度,聽取社會公眾的意見和建議。要邊檢查邊整改,以檢查促建設。
(四)檢查步驟
2013年4月—7月為自查階段。各級文化行政部門應當對照《文化市場行政審批檢查事項表》(附件1),參照全國文化市場基礎信息采集系統(tǒng)錄入的審批臺帳(系統(tǒng)主頁http://182.131.21.140:9000/report/)開展自查。省級文化行政部門應當于7月31日前將《文化市場行政審批基本情況匯總表》(附件2)及相關統(tǒng)計分析報送文化部。
2013年8月—10月為交叉檢查階段。8月—9月各省級文化行政部門在本區(qū)域內開展交叉檢查工作;9月—10月文化部從各地抽調人員組成檢查組,對全國進行交叉檢查。
2013年10月—11月為總結通報階段。省級文化行政部門于10月31日前將本省檢查情況和滿意度調查結果,以及行政審批規(guī)范化建設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報文化部。
全國文化市場行政審批大檢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聯系電話:010-59881885,聯系人:楊顥偉、張維冠,電子郵箱:yyy_culture@sina.com。
特此通知。
附件:1.文化市場行政審批檢查事項表
2.文化市場行政審批基本情況匯總表
文 化 部
201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