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公司《關于秦山第二核電廠1、2號機組主給水可靠隔離改造的請示》(核秦核安發(fā)〔2008〕568號)收悉。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核設施安全監(jiān)督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要求,我局對你公司提交的申請文件進行了審評,認為你公司秦山第二核電廠1、2號機組主給水可靠隔離改造是可以接受的,現(xiàn)予批準。
你公司應嚴格按照我局批準的方案實施改造,確保秦山第二核電廠運行安全。
國家核安全局
2013年3月11日
你公司《關于秦山第二核電廠1、2號機組主給水可靠隔離改造的請示》(核秦核安發(fā)〔2008〕568號)收悉。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核設施安全監(jiān)督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要求,我局對你公司提交的申請文件進行了審評,認為你公司秦山第二核電廠1、2號機組主給水可靠隔離改造是可以接受的,現(xiàn)予批準。
你公司應嚴格按照我局批準的方案實施改造,確保秦山第二核電廠運行安全。
國家核安全局
2013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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